背景:前天跟昨日作了連續的夢境,太真實了我幾乎以為今天應該要去自首。
第一天:我發現某個不認識的人詐領保險金。為什麼會知道詐領是因為查到他有好幾筆前例,我不明原因的很缺錢,所以用了一些手段(這段詳細忘記了),沒有共犯,把目標打暈(不知哪來的自信確定他沒死)自己把46萬現金帶走,然後從容的去飯店或度假村類型的地方放鬆完全無罪惡感(反正知道拿來的也是贓錢)。
第二天:還是無罪惡感的在飯店附近晃來晃去到下午4點(好像是跑去哪玩記不清楚),發現一個我認得的地方,是屏東海生館門口的星巴克,我走進星巴克逛,看到所有飲料標價超過100都很貴,唯獨有個冰淇淋商品(星巴克杯裝成思樂冰的感覺)的標價是38或48元,原本一度想買但發現自己生理期不能吃,啥都沒買的走出星巴克。
離開店之後我想回飯店,看了一下手機的google map,飯店有兩個區域,我住在第二區,我看現在位置是在第一區,估計穿過第一區前面廣場過去就到了(廣場上有很多室外桌椅撐起傘像渡假村的樣子)。然後走到交叉口紅綠燈的地方就醒了。
醒來後:突然想起那個被我打昏的人真的沒死嗎,應該摸摸他的脈搏或等他醒來的(仍然無罪惡感);我拿到的46萬還在袋子裡吧;我認真思考這兩天的夢是真實的還是夢(普通的夢我醒來就是知道是假的)。
補充:遽聞可以注意看夢是黑白或彩色的以分辨虛實,以前的夢沒注意有特別的顏色,這次我特別記得星巴克冰淇淋是粉紅色。